暗 恋
从5岁迷恋幼儿园小帅哥小虎开始,我10岁喜欢三浦友和,16岁喜欢苏有朋,再大一点儿是齐秦,到最后迷恋上正红的F4,总之,我喜欢的男生都好看得一塌糊涂。但我从16岁开始迷恋上了一个看得见摸得着的男人,那是一个18岁的男生,只要他一出现,所有近视眼的女同学的眼镜都掉了下来。当然,还包括我。他比我高两届,不认识我不说,就是认识我也不会理我。因为那时我身高只有1.58米,体重却有65公斤,而且还戴着一副眼镜。为了引起他的注意,我在餐厅撞过他。他不但没反应,反而扶起我说:“对不起,对不起。”
我绝望透顶,日记本中写的全是他的名字:陈林南、陈林南、陈林南……
我要疯了。所以,当我看见有女人给他写情书时就会生气,看到传达室里有他的信就偷了来,直到他考上北航走了,我才停止了这种行为。
追 随
两年后,我以优异的成绩考上了同一所大学。本来我蛮可以去上海读大学的,但我留恋陈林南,留恋北方,所以,哭着喊着进了北航,我终于又和他在一起了。
天知道我多烦上天入地之类的事,但为了看到他,我只有如此。
那时陈林南已经有美人在旁侧,两个人成天卿卿我我,看得我眼珠都快掉出来了。惟一让我庆幸的是,我的身高长到了1.65米,体重反而减轻了。在校友会上他居然没有认出我。我说:“我是康季生啊!”没想到他仔细打量了我一下说:“不可能吧?我认识的康季生是一个小胖墩啊?”
还好,这小子对我还有印象。
但是他的话气得我直想吐。为了罚他没有认出我,我让他请我吃麻辣小龙虾。吃过一次之后我又回请了他。因为北京的麻小实在是好吃。这是我教给他的理由,否则他没法给他女友交待。
那时,他是学校排球队队长,他跳起来扣杀时的动作迷死我了。我总会在场外高叫着:“好!”而他的女友不喜欢运动,只喜欢看一些言情的韩剧。所以,他脱下来的球衣总是我拿去洗了,然后再洒上清新剂。这样的事情我乐此不疲,谁让我喜欢他呢?
为了感谢我,他总是请我吃麻小,后来我们爱死了麻小。
他不再叫我的名字,而是叫我“麻小”。那时,我们称兄论弟,我也知道自己是配不上他的,所以,我在日记中写道:从16岁喜欢上这个人开始,我准备喜欢10年,然后26岁金盆洗手再也不干了,从此嫁人相夫教子,把暗恋的梦从此结束。
但现在我才20岁。我每天和陈林南一起去吃麻小,看他打排球,跟他去给女朋友买玫瑰花,替他打好了饭,为他买一套新阿迪达斯。
我不怕他女友吃醋。怕什么?谁有能耐谁抢好了!她要吃醋说明我还行。但她居然不吃醋,还总感谢我照顾陈林南。因为她是娇娇女,她愿意有人给陈林南洗那些臭袜子。何况,陈林南一直不是跟我叫“麻小”就是叫哥们儿。我戴着500度的眼镜,常穿着运动鞋和牛仔裤,背着一个破帆布书包,这种形象怎么可能与穿宝姿的于倩莲比。
陈林南的女友叫于倩莲。瞧瞧人家这名字,美死了!我居然有一个男人的名字,干脆直接叫“麻小”算了。
转眼,陈林南毕业了。没想到于倩莲甩了他,然后一步到位嫁了人,做了商人妇,住在北京的高档住宅区里。陈林南受不了这个刺激,一个人去了广州。
没有了陈林南的北京显得多么空荡啊。我再也不去看排球比赛,再也不去吃麻小了,因为一到那里我就会想到陈林南,想到陈林南我就会泪水涟涟。没有了陈林南,再好吃的麻小也味同嚼蜡。
甜 蜜
两年后,我出现在广州,出现在陈林南住的新星小区A座七层702室。陈林南住701。没有什么奇怪,爱上一个人,这点儿疯狂算什么。